1.一人開多部設備。
2.不發(fā)信號或信號不清晰就隨意停開皮帶、溜子等設備。
3.機電設備不按規(guī)定注油,注油時不用注油器。
4.用鐵絲代替專用銷子。
5.帶電挪移電氣設備。
6.不按規(guī)定試驗各種保護裝置。
7.接地板連接處用普通螺栓代替鍍鋅螺栓。
8.高壓作業(yè)時,不使用絕緣用具。
9.不執(zhí)行停送電制度,強行送電。
10.檢修設備時開關不打到零位、不閉鎖。
11.設備檢修時,不掛接地線。
12.檢修機電設備時,不執(zhí)行停電掛牌,而約定時間或傳話送電。
13.檢修電氣設備時,不使用瓦斯檢測儀測瓦斯。
14.檢修電氣設備不驗電放電。
15.打開接線腔、設備防爆蓋試送電。
16.電氣設備檢修、拆、接火單獨操作。
17.拆卸開關時,隨意切割電纜。
18.通信、信號電纜與高壓電纜混掛在一起。
19.用鐵絲吊掛電纜。
20.帶電整掛電纜。
21.用銅、鋁、鐵絲等代替保險絲。
22.機電設備甩保護。
23.機電設備保護不靈敏繼續(xù)運行。
24.機電設備失爆不處理。
25.電機啟動不起來時,把開關整定值調大。
26.人員在電纜、電氣設備上坐,臥。
27.井下帶電電纜盤圈存放(采煤機或機組拖曳電纜除外);
28.非專職電氣人員擅自操作電氣設備。
29.電氣設備出現(xiàn)故障,在開關上開停。
30.疏通煤倉口時,不系安全帶。
31.設備連接處的連接螺栓松動不及時緊固繼續(xù)使用。
32.皮帶跑偏不處理,別破板或錨桿運行。
33.皮帶機尾無防護欄。
34.更換托輥不停皮帶。
35.處理護皮、擋煤板、清掃器不停皮帶。
36.皮帶運行過程中清理皮帶機尾或底皮帶下的浮煤、堆煤。
37.使用非專用皮帶運送物料。
38.做皮帶接頭不松跑車,用導鏈強行合口。
39.起吊設備使用不完好的吊具。
40.起吊設備不使用專用吊環(huán),而掛在起支護作用的錨桿或桁架上。
41.起吊大鏈連接環(huán)未上螺栓。
42.起吊設備選用的手動葫蘆載荷能力小于所吊設備重量。
43.起吊重物捆綁不牢固,重心偏移繼續(xù)起吊。
44.起吊重物時,人員在重物下方或吊臂下方或重物運行前方停留。
45.抬重型設備使用鐵絲捆綁。
46.電、氧焊前未對作業(yè)區(qū)域灑水,并配備滅火器、灑水軟管。
47.電、氧焊時未使用不燃性材料承接火星。
48.電、氧焊完畢未及時清理現(xiàn)場并再次灑水,未按要求留人看守。
49.氧焊作業(yè)時,氧氣、乙炔瓶放置安全距離不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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